詢答(摘要)
賴士葆委員 vs. 法務部長邱太三
賴:這案子弄的立院草木皆兵,有必要這麼急嗎?官逼民反嘛!為什麼沒有行政院版?
邱:這案子在立院已經爭議多年。
賴(打斷邱):這一屆這是第一次!
邱:我之前已經有說明,因為過去(兩年前)我們是朝同性伴侶法思考。
賴:21個國家是先通過「同性伴侶法」,這法務部的資料(許秀雯評論:又來了!邱部長,這是錯誤資訊,您應該當場指正賴委員)
賴:工程浩大,一個改整個都要改,官方沒有立場,沒有版本,我們絕對反對。
邱:我們態度開放,不是沒有立場,不同的案,我們有不同的對應。
賴:稱謂改掉,以後不知道父親母親是誰,不會叫父親母親。
邱:不會啦!(無奈)
(賴委員把三個版本當一個版本談,繼續跳針稱謂泥巴戰,批評第一次審查就想通過,更稱「社會會去算這個帳的啦」!未來十年二十年民法改掉,就沒有父母、祖父母了)
賴委員一直說他非常遺憾,還譴責不開公聽會是「多數暴力」。